虛擬貨幣投資糾紛:民事與刑事界限如何劃分

虛擬貨幣投資糾紛中的民事與刑事界限探析

引言

2021年"9.24通知"發布後,中國內地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形成了一個共識:不禁止公民投資虛擬貨幣及其衍生品,但若違背公序良俗,法律不予保護,風險自擔。由於虛擬貨幣不被視爲法定貨幣,不能在市場上自由流通。這導致近年來法院對虛擬貨幣相關民事案件的受理變得越來越困難,而刑事立案的門檻則相當高。

然而,司法實踐中對主流虛擬貨幣財產屬性的認可度正在提升。有時甚至會出現一些極端情況,即純粹的虛擬貨幣投資糾紛也可能被當作刑事案件處理。因此,明確區分虛擬貨幣投資糾紛中的"民事糾紛"和"刑事犯罪"變得尤爲重要。本文將通過一個具體案例,深入分析這一問題。

虛擬貨幣投資糾紛中,投資糾紛與詐騙犯罪的界限

一、案件概述

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的一份判決書((2024)粵06刑終300號)揭示了以下案情:

2022年5月至6月期間,葉某某虛構投資項目,承諾高額回報,誘使伍某某、陳某某、葉某坤等人進行投資,共計價值250萬元人民幣(其中葉某坤投資了價值50萬元的USDT)。葉某某獲得資金後,將大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和債務償還。後因無力支付利息和退還本金,被害人報案。

法院審理後,認定葉某某構成詐騙罪,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。葉某某上訴後,佛山中院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
被告人葉某某及其辯護律師的主要觀點是:

  1. 葉某某與被害人之間屬於民間借貸關係;
  2. 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葉某某收取了葉某坤價值50萬元的虛擬貨幣。

這兩點意見均未被一審和二審法院採納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法院將被告人收到的USDT直接描述爲"款項",這一定性存在爭議。嚴格來說,公民使用法定貨幣購買USDT等虛擬貨幣後自行投資虧損,法律通常不會提供保護。但如果虛擬貨幣被他人詐騙,是否應受法律保護?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,主流虛擬貨幣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得到保護,但這需要明確區分民事投資和刑事犯罪的界限。

二、從"民事糾紛"到"刑事詐騙":認定的標準是什麼?

以詐騙罪爲例,"民事糾紛"和"刑事詐騙"的本質區別在於:行爲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,客觀上是否實施了詐騙行爲。

本案中,法院認定葉某某構成詐騙罪的主要理由包括:

  1. 被告人承認將部分投資款用於償還先前債務;
  2. 被告人表示將部分資金用於放貸和投資虛擬貨幣;
  3. 銀行流水顯示,葉某某在收到一筆100萬元投資後,次日即用43.8萬元購買奔馳轎車;
  4. 葉某某收取投資款時已負有外債,且無房產;
  5. 葉某某收取投資款時,月收入僅7千-8千元,但每月需支付1萬元車貸,入不敷出;
  6. 爲應對被害人追償,葉某某制作虛假虛擬貨幣轉帳記錄,直至案發前仍未積極籌款還款。

綜合這些因素,法院認定葉某某存在詐騙行爲。在實踐中,單一因素可能不足以認定詐騙,但多項因素結合後,很難辯解。除非葉某某能提供確實使用被害人資金進行投資的證據。

三、虛擬貨幣可作爲詐騙對象

在葉某某案中,一個值得注意的點是,法院認可了價值50萬元的USDT作爲投資"款項"。盡管辯護律師認爲難以證明葉某某收到了這筆虛擬貨幣(由於虛擬貨幣錢包地址的匿名性),但法院基於以下證據作出了判斷:

  1. 微信聊天記錄顯示,2022年6月28日葉某某回復"收到",確認了葉某坤轉帳50萬元等值USDT的事實;
  2. 葉某某在筆錄中一直承認收到了價值50萬元的虛擬貨幣。

法院認爲:虛擬貨幣具有管理可能性、轉移可能性和價值性,可以作爲詐騙罪的犯罪對象。因此,認定葉某某詐騙了葉某坤價值50萬元的USDT。

四、實務判斷:投資者損失不等同於詐騙

虛擬貨幣投資糾紛並非全部都構成詐騙犯罪。損失並不必然意味着詐騙,刑事與民事的界限必須依據法定標準來劃定。在司法實踐中,認定是否構成詐騙罪,通常會考慮以下關鍵因素:

(一)行爲人是否具有"非法佔有目的"?

這是詐騙罪的主觀構成要件之一。司法機關會判斷行爲人在發起虛擬貨幣項目或募集資金時,是否從一開始就打算非法佔有他人財產。如果行爲人有真誠經營的意圖,但因技術、市場等原因導致失敗,一般屬於投資風險;反之,如果明知項目虛假或無能力履約,仍以虛構手段誘騙投資,往往會被認定爲詐騙。

(二)是否存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行爲?

詐騙罪的實施行爲是"虛構事實"或"隱瞞真相",在虛擬貨幣領域中表現尤其典型。例如:

  1. 編造不存在的虛擬貨幣平台;
  2. 宣稱"區塊鏈技術突破""國家背書""已獲上市批準"等明顯不實信息;
  3. 故意隱瞞資金用途、挪用事實或兌付風險。

如果行爲人通過這些手段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,並因此轉移財產,就滿足了詐騙罪的客觀要件。

(三)受害人是否"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"?

詐騙罪的本質是"通過欺騙使他人自願交出財產"。因此,司法機關會進一步審查:受害人是否因被誤導而作出投資決策?這一點是區分詐騙和民事糾紛的關鍵。

例如:如果投資人在接受充分風險告知後仍主動參與高風險項目,即便最後虧損,也難以構成詐騙;但若是因相信虛假的盈利預期或根本不存在的項目而作出投資,就可能認定爲被騙。

(四)資金流向和用途是否真實、合法?

司法實踐中還會追查資金的真實去向。如果資金被迅速轉移、分散,甚至用於個人消費、賭博等非法用途,或者根本沒有投入項目建設,這將強化"非法佔有"的判斷。

反之,如果資金用於實際項目投入,財務帳目可查,即便項目失敗,也更可能被認定爲民事糾紛而非詐騙。

五、結語

虛擬貨幣投資領域機遇與風險並存,投資者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時,必須警惕潛在的法律風險。從司法實踐看,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呈現出"民刑交織"的復雜趨勢,而刑事詐騙作爲常見指控,其適用需要司法機關嚴格把握法律標準。

對普通投資者而言,應謹慎對待所謂的"內幕消息""國家扶持""穩賺不賠"等說法,增強風險意識,審慎決策。一旦遭遇損失,也應理性評估維權路徑,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走民事訴訟還是尋求刑事立案。

雖然虛擬世界無形,但法律標準不能模糊。只有在規範中前行,才能實現技術發展與法治保障的動態平衡。

虛擬貨幣投資糾紛中,投資糾紛與詐騙犯罪的界限

查看原文
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,僅供參考(非陳述或保證),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,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。詳見聲明
  • 讚賞
  • 3
  • 轉發
  • 分享
留言
0/400
MEV猎人老王vip
· 17小時前
快进到全都判诈骗罪
回復0
YieldHuntervip
· 17小時前
唉... 说实话,又是一个监管的恐慌宣传
查看原文回復0
熊市修行僧vip
· 17小時前
上车就闭眼 走着瞧呗
回復0
交易,隨時隨地
qrCode
掃碼下載 Gate APP
社群列表
繁體中文
  • 简体中文
  • English
  • Tiếng Việt
  • 繁體中文
  • Español
  • Русский
  • Français (Afrique)
  • Português (Portugal)
  • Bahasa Indonesia
  • 日本語
  • بالعربية
  • Українська
  • Português (Brasil)